案例介绍
17岁的高中生小周是校篮球队成员,父亲为其购买某保险公司“青少年体育训练险”,保费100元,保障期1年,保险公司代理人称“训练中受伤都能赔”。一次训练中小周因“未按教练指导动作投篮”导致手腕骨折,住院花费5000元。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称“合同约定‘未遵守运动规则或教练指导导致的伤害免责’,小周的情况属于免责范围,不予赔付”。小周父亲查看合同后发现确实有该条款,但投保时代理人未提及,认为被误导。
案例分析
此案的核心问题是“免责条款未提示”与“风险告知不足”。一是代理人未向小周父亲明确说明“体育训练险中的免责条款(如未遵守规则导致的伤害不赔)”,仅用“训练中受伤都能赔”的笼统表述,违反《保险法》中“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需向投保人说明免责条款内容”的规定。二是未评估体育训练的风险特性,篮球训练存在“动作不规范导致受伤”的常见风险,代理人未提醒“需遵守规则才能获得保障”,也未建议“选择免责条款更少的综合运动险”,导致消费者对理赔条件认知不足。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 投保体育训练险前,要求代理人逐条说明免责条款,尤其是“因个人操作不当、未遵守规则导致的伤害是否赔付”,避免因条款未告知被拒赔。
- 青少年体育训练优先选择“专项运动险”(如篮球险、足球险),此类产品针对特定运动风险设计,免责条款更贴合实际训练场景,保障更精准。
- 保留训练记录和医疗证明,若因“未遵守规则”拒赔,提供教练出具的“训练指导记录”,证明是否存在“未遵守规则”的情况,对拒赔结果有异议可向银保监会申请调解。
版权声明
广深在线内容如无特殊说明,内容均来自于用户投稿,如遇版权或内容投诉,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