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某企业为员工投保普通团意险(意外身故/伤残保额30万元),未附加“交通意外额外赔付”责任。一名员工通勤时遭遇车祸,造成二级伤残,需赔付60万元,保单仅能覆盖30万元,剩余30万元由企业承担。
风险分析:
通勤是员工高频风险场景,普通团险保额常无法覆盖交通意外导致的高额伤残赔偿,易形成赔付缺口。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企业投保团体保险时可附加“交通意外额外赔付”条款,如乘坐机动车、地铁等交通工具受伤,保额可翻倍(如30万→60万),案例中若附加此条款,60万元赔偿可全额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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