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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自己读懂合同,不盲从“口头承诺”

 2026-09-09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

张女士为父亲购买某款医疗险时,代理人称“只要住院就100%报销,不管什么病”。张女士父亲因糖尿病并发症住院,花费5万元(含3万自费药),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拒赔——合同条款明确约定“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属于免责范围”,且自费药报销仅限社保目录内。张女士找到代理人,对方却以“当时没细看条款”为由推脱,最终只能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风险分析:

代理人常以“大病小病都保”“意外全赔”等话术误导,代理人的“全赔”承诺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报销限制”完全冲突,口头承诺无法律效力,最终以合同为准。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时听到“保什么”“怎么赔”的承诺时,当场要求代理人在合同中找到对应条款。任何无法在合同中找到依据的口头承诺,一律不信。保险的保障力度,永远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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