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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隐瞒病史投保重疾险,理赔遭拒损失大

 2026-09-10 来源:互联网

案例介绍

    张先生投保某重疾险时,保险代理人李某询问其健康状况,张先生刻意隐瞒了5年前确诊的慢性肝炎病史(当时医生建议定期复查)。李某未进一步核实,协助其完成投保。两年后,张先生确诊肝癌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调查,获取了其既往肝炎病史的就诊记录,认为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严重影响承保决定,遂做出拒赔并解除合同的决定。张先生不但无法获得理赔金,且只能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

案例分析

  1. 违反最大诚信原则: 如实告知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保险法》第十六条)。张先生故意隐瞒重要病史,违背了保险合同订立的基础——最大诚信原则。慢性肝炎是肝癌的重要风险因素,直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及定价。
  2. 代理人失察风险: 代理人李某未就健康状况进行更深入的询问或要求客户提供体检报告,未能有效识别风险,存在销售流程不规范问题。
  3. 合同解除与拒赔风险: 保险公司有权对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投保人拒赔并解除合同,且通常不退还保费(除非未告知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无严重影响)。
  4. 消费者权益受损: 张先生最终损失了保费,在患病最需要保障时却无法获得经济支持。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 诚信为本,详尽告知: 投保时务必根据保险公司询问,如实、详尽地告知本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病史、生活习惯等,切勿心存侥幸。即使代理人未主动问及,也应主动说明已知的重要健康状况。
  2. 认真阅读并确认告知内容: 仔细阅读健康告知问卷,逐项确认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切勿让他人代填或随意签字。
  3. 留存相关病历资料: 对于告知的病史,建议留存好相关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备后续可能需要的核保或理赔沟通。
  4. 选择专业负责的代理人: 选择服务规范、专业素养高的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他们应详细解释告知义务的重要性并引导客户完成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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