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李女士投保某医疗险时,代理人承诺“这款产品能终身续保,就算生病也不会停”。3年后李女士因糖尿病住院,申请续保却被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产品已停售,且条款中无终身续保约定”,后续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
风险分析:
代理人以“终身续保”为噱头吸引投保,隐瞒产品实际续保条件(如停售不续保、健康状况变化可能影响续保);李女士未核实条款中续保条款的文字表述,将口头承诺当作合同约定。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医疗险续保以条款为准,注意区分“保证续保”“连续续保”“终身续保”的差异;要求代理人在投保单或说明文件中书面标注续保条件,留存相关沟通记录,避免口头承诺无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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