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某企业主为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通过“中间人”购买低价保单。半年后员工工伤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称保单号无效,经查该保单为伪造,企业损失50万元赔偿金。
案例风险分析:不法分子利用企业主降低成本的心理,伪造保单、虚构保险公司合作;消费者未通过官方渠道验证保单真实性,导致员工权益受损。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保险单证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后立即通过官网、客服验证保单号;警惕远低于市场价的保险产品;要求代理人提供工号、执业证书,通过保险公司官网查询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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