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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富德生命人寿【金融教育宣传周】健康告知不实,理赔遭遇拒付

 2026-09-13 来源:互联网

案例:

李先生通过网络平台为自己购买了一份百万医疗险。在填写电子投保单的健康告知问卷时,其中问到“过去两年内是否有体检异常”。李先生想到一年前单位体检报告曾提示“甲状腺结节,建议随访”,但他认为结节很常见且自己没症状,担心告知会影响承保或加费,便勾选了“否”。半年后,李先生不幸被确诊为甲状腺癌,住院手术治疗花费不菲。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调取其过往体检记录,发现其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甲状腺结节病史,据此作出拒赔并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李先生追悔莫及。

 

风险分析:

 

1. 违反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合同建立在最大诚信基础上。投保人有义务就保险公司提出的健康问询进行如实告知。

2. 未告知事项影响承保决定: 李先生的甲状腺结节虽在投保时无症状,但属于保险公司评估风险、决定是否承保及以何种条件(如标准体、加费、除外责任或拒保)承保的重要依据。

3. 构成合同解除法定事由: 根据《保险法》,投保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 “两年不可抗辩”并非万能: 《保险法》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合同成立超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但该条款不适用于投保时已存在的重大未如实告知事项,尤其是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疾病。

 

防范建议:

 

· 高度重视健康告知: 逐条仔细阅读健康告知问卷中的每一个问题,基于已知的医疗记录和自身健康状况,诚实作答。

· “有问必答,不问不答”: 严格按照问卷询问的范围和时间段进行告知。未询问的疾病或超过询问时间范围的情况,无需主动告知。

· 留存并核对医疗记录: 投保前整理好近期(尤其是问卷涉及时间段内)的体检报告、门诊/住院病历等,对照问卷问题准确回忆并填写。

· 不存侥幸心理: 切勿因担心被拒保、加费或除外责任而故意隐瞒。带病投保成功只是埋下未来理赔纠纷的巨大隐患。

· 寻求专业协助: 如对健康告知内容理解不清或自身健康状况复杂,可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经纪人,确保告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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