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09年,张先生通过某人寿业务员购买了两份“XX保险(分红型)”。业务员口头承诺“连续交十年保费,满十五年可拿回两倍本金”,但2024年张先生申请兑现时,保险公司以合同无此条款为由拒绝,仅同意退还本金及1000余元补偿。经查,合同实际约定保险期间为20年,且分红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挂钩,远低于宣传承诺。
风险分析:
收益夸大:将不确定的分红收益虚构为“固定双倍返还”,利用消费者对复利计算的认知盲区。
期限混淆:口头缩短保险期间(15年)而合同实际为20年,诱导消费者低估资金占用成本。
话术规避责任:业务员刻意避免书面承诺,仅通过口头宣传规避法律证据。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若证明存在欺诈,消费者可主张撤销合同,但需在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行使权利。
版权声明
广深在线内容如无特殊说明,内容均来自于用户投稿,如遇版权或内容投诉,请联系我们。
